耐火電纜:指在規定試驗條件下,試樣在火焰中被燃燒,在一定時間內仍能保持正常運行的性能。它 的根本特性就是:電纜在燃燒條件下仍然能維持該線路一段時間的正常工作。通俗地講就是,萬一失火,電纜不會一下就燃燒,回路比較安全。因此耐火電纜與阻燃 電纜的主要區別是:該電纜主要使用在應急電源至用戶消防設備、火災報警設備、 通風排煙設備、導行燈、緊急電源插座、緊急用電梯等供電回路。耐火電纜在火災發生時能維持一段時間的正常供電,而阻燃電纜不具備這個特性。在改進耐火層制造工藝和增加耐火層等方法的基礎上又研制了A類耐火電纜,它能夠在950℃~1 000℃的火焰中和額定電壓下耐受燃燒至少90min而電纜不被擊穿(即3A保險絲不熔斷)。A類耐火電纜的耐火性能優于B類。普通耐火電纜分為A類和B類:B類電纜能夠在750℃~800℃的火焰中和額定電壓下耐受燃 燒至少90min而電纜不被擊穿(即3A保險絲不熔斷)。
選用事項:
(1)耐火電纜大多用作應急電源的供電回路,要求火災時正常工作。由于火災時環境溫度急劇上升,為保證線路的輸送容量,降低壓降,對于供電線路較長且嚴格限定允許電壓降的回路,應將耐火電纜截面至少放大一檔。
(2)當耐火電纜用于電纜密集的電纜隧道、電纜夾層中,或位于油管、油庫附近等易燃場所時,應首先選用A類耐火電纜。除上述情況外且電纜配置數量少時,可采用B類耐火電纜。
(3)為降低電纜接頭在火災事故中的故障機率,在安裝中應盡量減少接頭數量,以保證線路在火災中能正常工作。如果需要做分支接線,應對接頭做好防火處理。
(4)耐火電纜不能當作耐高溫電纜使用。